各位老师:
为积极推进上海“设计之都”建设,大力营造全市文化创新和创意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展现上海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二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
现就“综合类(公共艺术、美术)”作品进行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在校大学生或2010年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
作品完成时限:2017年4月前完成的优秀作品,社会上需有广泛的认可度,具有美学品味和艺术质量。
具体要求:
1.其他综合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等)
作品规格要求:2米x2米以内(特殊尺寸需选送院校把关,经专家评审)
作品呈现形式:符合艺术门类的基本要求,形式不做特殊限定。
2.其他综合类(装置):不做特殊尺寸要求,由选送院校把关。
3.其他综合类(艺术理论):论文形式。
二、评选流程
1.递交作品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作品照片按照要求报送到我校负责人处。进行校内遴选后的优秀作品由学校推荐(各类总数不超过50件)至上海大学参加全市评选。
2.由承办方组织评审组成员对各类作品(照片)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入围名单。
3.入围作品(实物)展示与打分终审,评选获奖作品。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10名
2.二等奖20名
3.三等奖30名
4.优秀奖40名
5.优秀指导教师30名
6、优秀组织奖8个
(所有类别的奖项均颁发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制作的日荣誉证书)
四、进度安排
1.3月31日前,将报名表和各作品照片纸质及电子版交至我校联系人
2.4月14日-15日,各参赛高校将经过校内遴选的作品照片,分类报送
3.4月16日—4月18日,对作品(照片)初选,公布入围名单。
4.4月19日—4月20日,入围作品递交实物
5.4月21日-28日,公布获奖名单
6.5月6日-5月16日,校内作品展
7.5月18日-5月27日,校外作品展
8.5月底6月初,对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活动。
五、展示要求
展示作品必须是递交的数码照片显现的作品原件。
六、活动说明
1.参展者必须保证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提供虚假信息者,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2.参展者必须承诺参展作品为原创作品,无抄袭仿冒他人成果。作品严禁包含色情、暴力、恐怖、反动等违反国家法律的作品,严禁使用社会名人、明星等图片。参展作品如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其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每位参赛者可提交两份以内作品(含两份)。
3.活动组委会对参展个人提交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但有权利用参展个人的相关信息和参展作品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活动组委会有获奖作品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收藏等权利。
4.活动组委会对参展事宜具有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
5.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投稿。
6.我校联系人:程丽平
电话:67791346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307室
备注:
1.现场报送:参赛者需将艺术作品(论文除外)拍摄成数码照片(为避免清晰度及作品变形问题,请避免用手机拍摄或广角镜头拍摄,可用50焦段标准镜头拍摄。),并使用相纸冲印成10英寸的纸质照片,按照要求的时间,将纸质照片或论文和作品报名表(见附件)一并报送至我校联系人。作品背面请标注学校、姓名、联系电话。
2.电子稿发送至:clp68103@163.com
文件名格式为:
1、作品照片:作者+学校+作品名称(如有局部图像可一并发送,需要为1、2、3)
2、XXX作品报名表。
(照片统一为JPEG或JPG格式,图像分辨率为300dpi。)
3.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每组各选出入围作品,各入围选手接活动办公室通知后,于工作人员指定日期递交作品原件到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统一保管并安排评选及布展事宜。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放弃。作品展览期间,不予退还,所有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至各高校相关部门处。
附件:
汇创青春——上海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季(综合类-公共艺术、美术)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