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1、非学院部门勤工助学岗位(后勤实业发展中心除外)及用工数量参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核定数,需要调整岗位及用工数量和新设置工作岗位的部门需经机关党委、人事处和学生处共同核定;
2、各学院勤工助学按照“经费划拨、学院自管”形式开展,岗位和用工数量须经过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
3、各用工部门所设置岗位须有实际的工作内容,且有清晰的岗位工作描述,要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并指定带教老师,进行严格考核。
4、学生处负责本、专科学生勤助工作,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可向研究生处进行咨询。
二、勤工助学工作流程:
1、本学期勤工助学开展将继续通过“师生综合服务门户”(http://my.sues.edu.cn/)进行。
2、各部门岗位要求可参照上学期填报内容进行发布,如有修改请在7月12日前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
3、学生工作部(处)汇总需求信息,于8月1日前完成岗位发布;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师生综合服务门户”,首先进入“信息服务——个人信息维护”界面,全面完善个人信息(必须步骤)并保存提交后可在线查看、填报岗位信息;
5、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应聘情况自行组织面试,组织应聘学生面试、开展岗前培训、初步拟定录用人员,于9月27日完成网上录用,对未录用的应聘信息请务必在系统内进行“退回”操作,以便学生及时申请其他岗位。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指导教师依照核定人数招聘录用学生,每名学生只能在一个校内岗位工作。
2、为确保学生勤工助学津贴按月及时发放,每月的考核情况务必于当月20-22日进行网上填报和提交。
附件一: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操作说明(用人单位)
附件二:学工系统勤工助学模块操作说明(学生)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处)联系电话:67791280
学生工作部(处)
2016-8-29